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亿华校区)新建排球场等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5浏览次数:12547

  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亿华校区)新建排球场、羽毛球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亿华校区)新建排球场、羽毛球场工程施工;

  2.招标人: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

  3.资金来源:民营自筹。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合肥市撮镇镇东华大道100号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亿华校区);

  2.建设规模:约1600㎡;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以招标文件为准);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应在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承担本工程项目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2.营业执照经过上一年度年检合格,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申请人单位一致),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中标后不得同时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时提供该内容的承诺函);

  4.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2011年1月1日)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所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15916日至20159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合肥市撮镇镇东华大道100号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亿华校区);

  3.报名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营业执照(要求年检合格,年检章清晰);

  4)企业资质证书;

  5)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证;

  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半年社保证明;

  9)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竣工验收表);

  10)本公告第三项“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资料;

  11)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时须按照上述顺序将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公章)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须携带报名现场以备查验。招标人将根据上述报名人提供的资料及招标公告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择优确定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投标申请人将不予通过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报名单位,招标人不予解释。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其他: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见招标文件;

  购入投标文件的费用(不含投标保证金):1000元(不论是否中标,均不退还)。

  五、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亿华校区);

  地址:合肥市撮镇镇东华大道100号安徽三联学院三校区(亿华校区);

  邮编:230051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51-63831962   手机号:13965013480

(编辑:王露慧)